□郭杨阳
由于奖学金缩水,昨日中国政法大学78位2011级法律硕士生提起诉讼,称校方招生简章中未公布奖学金具体政策的行为违法,要求补发。法院以学校非行政机关为由未立案。校方称,奖学金降低是由于教育部拨款取消,尊重学生起诉权。
(据《京华时报》)
法院最终会否立案,而这78位硕士生能否争取法律对其维权请求的支持,校方会否被裁决为法律意义上的不当……这些,都尚未可知。甚至于,被围观者和硕士生们共同寄予厚望的高校财政依法公开,也还只是存在于预想中。但是,事件至此,笔者所感受到的欣慰,已经远远大于对事件本身进展的疑惑。跳去事件的细枝末节来看,这是一次精彩的、难得的法律实践。作为公民,这些硕士生的法治意识令人深感欣慰。
老话说“道理越辩越明”,但是,常年养在象牙塔中,又有几个大学生敢于跟自己的学校辩道理?身处校园中,谁没经历过学校食堂饭菜质量有问题,定点断电的宿舍管理制度缺乏对个体习性的尊重?谁又没经历过补贴今年多、明年少?但真正能拿起法律武器、对簿公堂的,还只有中国政法的这78位硕士。站在这个角度上,笔者对这些同龄的年轻人表示钦佩。
作为准知识分子的大学生,应该是法律普及、现代公民权益意识萌芽并成长的身份载体。大学生应该学习法律、应用法律,对于自身遇到的权益侵犯,也应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抗争。唯有此,法治意识和公民权益才能不断深入人心。而大学生与学校的关系,也应该遵循法律底线。如果学校不能尊敬大学生的法律权益,学生们有理由拿起法律武器。这体现了法治意识在这群大学生身上的萌芽,结合他们中国政法的特殊身份,也称得上是一次精彩的法律实践。通过实践,法治意识在现代公民中间,将越来越深入人心。
许多人都有“母校情结”,多年后说起大学,不管之前的合理还是不合理,统统都化为了感怀。但是,这并不一定是最应然的状态。心怀“母校情结”是好,但若能用合理合法的手段促进母校进步,那自然是更好。也唯有助其改变、促其进步,才是对母校最好的回报。就像这78位起诉学校的法律硕士,学校也表示“尊重学生起诉权”。
为迫使学校承担举证责任,学生对学校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主体资格不符暂未予以立案,而学生又举出相关的司法案例;学校自始至终都尊重学生起诉权,并以法律手段应对起诉。不管事件最终会如何结尾,这整个过程中呈现出的现代公民对法律的尊重与娴熟应用,令人欣慰。而这,也是这次“学生告学校”事件最大的看点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