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婧 上海已成为全世界使用电梯数量最多的城市,每天,至少6000万人次乘坐电梯上上下下,电梯运行安全至关重要。昨天,本市召开电梯安全工作推进会,市质监局局长黄小路在会上介绍,下一步上海将出“组合拳”,着力提升本市电梯运行安全。
征求多方意见明确责任主体
电梯出了问题,究竟该找谁?谁才是电梯安全的责任主体?
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这些问题,昨天的会上透露,市政府法制办正会同质监、房管、建设、工商、安监等部门和单位按照程序加快《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的修订进程,将要出台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将弥补目前电梯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盲区。
但在明确电梯安全管理主体方面,《办法》在修订过程中遭遇了不同意见。电梯在使用中经常存在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相分离的情况,导致电梯的使用单位不明确、责任主体不清晰,给电梯安全管理带来了难度。
究竟谁该行使电梯管理责任?“作为业主来说,电梯出了问题,我首先想到的是物业公司。”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一些居民小区的业主表示,物业费交给了物业公司,设施坏了理所当然应该是他们负责。
但是,一些物业公司认为,根据《物权法》“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小区全体业主应该是电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与此同时,电梯作为特种设备,需要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从物业公司的职责出发,小区物业应当尽到寻找具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做好电梯故障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单位等责任,但难以作为“电梯使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对此,正在修订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将征求多方意见,对此问题加以明确。
已组建17家大型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2006年以来,本市共发生各类电梯事故21起,死亡17人,受伤18人。其中,2012年电梯事故明显下降,截至目前发生2起,死亡1人,受伤1人。统计分析表明,上海电梯事故率平均为0.23起/万台,死亡率为0.16人/万台;死亡率远低于国家安委会下达给上海的控制指标:0.48人/万台,也低于全国0.20/万台。
电梯事故和维保质量也密切相关,记者从昨天的会上了解到,目前,本市实施了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检查评价机制,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抽查结果不合格的维保单位名单,同时还积极推进老龄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此外,上海还将完善两级电梯困人应急救援体系,实施全国最严格的应急救援要求。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均设立了24小时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并已作为对其获证后重要考核的内容之一。
据了解,上海组建了由17家大型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分布在全市的78个网点组成的二级应急救援网络,并与市“110”联动,如果电梯出现困人且电梯使用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无法开展应急处置、救援的情况下,可及时通知最近的网点派出人员实施救援,以确保实现30分钟内完成救援的最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