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卢燕 流窜于浦东各地的私人棋牌室,假意娱乐骗得棋牌室业主的信任,以打牌需兑换零钱为由,使用假币骗得真币8600元。近日,两名男子李某、喻某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持有、使用假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和8个月,均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追缴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
李某、喻某均系河南省潢川县农民,李某曾因诈骗罪被科刑,喻某也曾因诈骗罪被科刑和使用假币被处罚。
2011年7月、2012年4月间,李某、喻某经预谋,驾驶一辆轻便摩托车,携带从他人处购买的人民币假币,分别窜至浦东新区机场镇、六灶镇、周浦镇、张江镇等地的7家私人棋牌室,假意要在此处打牌娱乐,身上没带零钱,要求棋牌室业主帮助兑换零钱,两人先后使用8500元假币换得8600元真币后,以约好的牌友有事不来了,借机逃之夭夭。
2012年4月26日,李某、喻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喻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依法均已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分别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鉴于被告人李某、喻某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据此,法院对其两人作出了上述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