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事件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01版
头版

第A02版
要闻

第A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2012年11月13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路虎不虎” 原为水浸二手车 车主获全价退车 但需支付租车费用

    本报讯 记者 卢燕 通讯员 吴一烜 吴先生购得路虎神行者一辆,前前后后付了38.5万元。但购车后发现,该车原来曾遭水浸导致变速箱故障,这与当时出卖人严凡(化名)承诺的品质完好、性能优越严重不符。吴先生遂将严凡、办理车辆登记的海润公司、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一并诉至法院。

    购车次日 车辆就出问题

    2011年2月,吴先生在旧机动车市场看到一辆路虎神行者车辆。次日,吴先生上高架发现,车速最多只能达到每小时80公里。吴先生花了949元更新柴油滤清器,一周后,车况没有改善。

    经4S店检查,原来,这辆路虎曾遭水浸,变速箱已经故障,若要维修还需8万余元。同时在4S店,吴先生还意外发现,这辆车早已有水浸记录,原始车主姓魏。

    上述情况与出卖人严凡出示的产权信息以及承诺的品质完全不符。吴先生在车管所证实了在4S店了解的情况,并查得严凡名下还有多辆从广东来沪的水浸车。到旧车交易市场一打探,原来严凡专门从事水浸车倒卖,并由海润公司为其配合。

    索赔被拒 被告不买账

    庭审中,被告严凡辩称,自己从广州购得这辆路虎,对于浸水情况并不知晓,使用上也没有任何问题。从原告提供的证据表明,吴先生开车已行驶3000多公里,产生的质量问题应由其自行承担。与原告签订的购车协议是个人之间的车辆买卖,并非消费者与生产商或者经销商的关系,原告主张退一赔一于法无据。

    被告海润公司和旧机动车市场则辩称,与原告吴先生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

    逻辑推理 法院确认存在欺诈

    法院认为,现有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严凡对该事实是明知的,但是依据逻辑推理,被告严凡是从事二手车交易的专业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车辆专业知识,自他从广东购车至转卖有半年时间,不可能对车况一无所知。

    从诚实信用原则出发,被告严凡作为出卖方在明知的情况下应履行告知义务。原告在欠缺车辆专业知识的情况下,被告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构成欺诈,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从公平原则考虑,原告占有车辆期间,因欺诈产生的维修费用应由欺诈方承担。但综合本案事实和证据,难以认定被告严凡具有经营者地位,所以不适用“退一赔一”之规定。从里程数据等显示,原告对车辆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使用,所以原告吴先生应当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

    此外,原告要求被告海润公司、旧机动车市场负连带责任,但上述两被告并非买卖合同的主体,原告也没有证据证明两被告在本案中存在过错。

更多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年报》版权所有
国内统一刊号:CN31-0006 邮发代号:93-6 新闻热线:61933111
   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要闻
   第A04版:焦点
   第A05版:焦点
   第A06版:时事
   第A07版:时事
   第A08版:事件
   第A09版:事件
   第A10版:事件
   第A13版:证券·荐股
   第A14版:财经·理财
   第A15版:证券·选股
   第A16版:证券·看盘
   第B01版:青新生活
   第B02版:微关注
   第B03版:微关注
   第B04版:早知道
   第B05版:微生活·城事
   第B06版:微生活·城事/校园
   第B07版:微生活·网兜
   第B08版:影像
   第B09版:影像
   第B10版:互动·维权
   第B11版:学记团
   第B12版:互动·亲子
   第B13版:文娱
   第B14版:文娱
   第B15版:体育
   第B16版:体育
“路虎不虎” 原为水浸二手车 车主获全价退车 但需支付租车费用
糖衣药片当糖果 男孩“偷吃”避孕药
“碰瓷”勒索20万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赌徒欠债遭拘禁青浦警方成功解救
少女离家见网友幸有乘警“拦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