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修改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中国政府网5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管理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决定,修改后的条例对条例所适应的交易活动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条例所称的期货交易、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的具体内容。
同时,条例明确期货交易应当在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禁止在规定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期货交易,条例增加一项条款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可以在期货交易所从事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针对非法设立期货交易场所等行为,条例规定,非法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其他形式组织期货交易活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新华社电
汇丰:
中国服务业采购
经理人指数降至53.5
本报讯 汇丰银行(HSBC)和英国市场调研机构Markit周一联合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中国服务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由上月的54.3下滑至53.5;当月新业务指数下滑至53。
汇丰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屈宏斌表示,尽管服务业增长有些放缓,但由于前期政策放松开始见效,刺激了内需,中国经济逐渐筑底企稳。全景供稿
资金价格涨跌互现
隔夜利率涨1.75基点
本报讯 周一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中,短期品种涨跌互现,但幅度较小,均不超过10个基点。
隔夜利率上涨1.75个基点,报2.6933%;7天利率下跌9.59个基点,报3.3308%;14天利率上涨0.21个基点,报3.3817%;1个月期利率下跌6.3个基点,报3.7702%。 全景供稿
财政部发两期
储蓄国债共200亿元
本报讯 财政部周一表示,将于11月10日至19日发行今年第十三期和第十四期固息储蓄国债,共200亿元。
其中第十三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4.76%,最大发行额为120亿元;第十四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5.32%,最大发行额为80亿元。两期国债均从11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1月10日支付利息,第十三期于2015年11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十四期于2017年11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全景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