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文娟 市教委昨天发布“通知”称,经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研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自2012学年秋季学期起,松江大学园区公办高校以及其他公办高校,利用企业资金等非国家财政性资金建造的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从每生每学年1500元调整为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