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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8月17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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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快评
我们欢迎什么样的“价格战”

    □朱立毅

    价格永远是商业竞争的利器,京东、苏宁和国美等电商正在上演的“价格战”或许又将证明这一点。几家商企争相降低商品价格,消费者自当欢迎。但是,这种欢迎不是没有底线,而是要看商家是否讲诚信、守法律,真正让消费者获益、让行业健康发展。

    “买的没有卖的精”,电商拼价格,毕竟不是“学雷锋”,生存、发展才是他们的根本目的。两天“交锋”过后,已经有许多消费者“吐槽”,列举出电商们玩的“小把戏”:先涨价后降价、大量商品处于无货状态、相互之间商品种类“错身”等等,让消费者无从比对价格。此番“价格战”会不会就这样打下去,还有待观察,但这些“发现”已然提醒人们,不要对电商“价格战”寄予太多期望,以防被一场高明的促销活动所忽悠。

    既然被称为“战”,就逃不过战争规律。价格高低只是表象,决定输赢的是参战各方的资本实力、经营管理能力。尽管这场“价格战”能否真如有的商家所言成为持久战,业内人士并不看好,但消费者还是真诚期望这场价格竞争真能迫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创造新的营利点,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提升行业竞争力,“价格战”真正成为相关各方共赢的好事。

    因此,人们还希望,商家在降低商品价格的同时,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打折扣,甚至比以前做得更好。如此兴师动众地打“价格战”,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商业流通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除了“价格战”,我们更欢迎“价值战”,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体会到满足,才是商家竞争更高明的手段。

    最重要的一点,人们希望“价格战”不要演变成跨越法律底线的恶性竞争。对价格竞争,法律有明确规定,商家必须遵守。如果竞争走向一方独大,那么非但不能促进竞争,还会因形成新的垄断而扼杀竞争,让广大消费者为一时价格受益而大量埋单。这一点尤需警惕。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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