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
微博试行实名制,其中利弊在网友中引起了一些争议,有网友担心,自己的个人信息会因此存在泄露的危险,也有网友觉得,以网名发表言论才符合网络的精神。
其实,网络实名制并非突然来袭。从2002年起已有学者建议立法禁止网上匿名,工信部、文化部等相关部门对上网、论坛创建、博客登录等方面推出过一些实名的规定,美国、德国、法国等也在一定领域探索和尝试类似举措。就实例来说,由于涉及钱物交易,一些商业网站要求客户实名注册是天然的要求,而许多网络游戏因为需要限制未成年人参与,也早要求玩家提供身份证明。10年来的实践证明,实名制本身并没有给网友造成太大的困扰,网友在有需求的情况下对此也能理解并接受。
在论坛、微博等看似与线下实务并无太大关联的领域,虽然此前没有相关部门的规定,但网友心中其实原本就存在自己的“实名制”要求。网络是公共舆论的场所,对现实生活的影响不断加大,这样一个公共媒体需要自由,但信用也应该是它的内在属性。对受众来说,实名是确保信用的起码要求,因此,人们更愿意倾听和接受自己熟知人物发布的信息。在微博和博客上,网友通常关注的是自己的亲朋好友,以及认证过身份的公众人物;不管在公开论坛或专业论坛上,信誉良好的知名ID发言更容易得到重视,相反,“IP党”即使被允许存在,其话语力量在争论中也往往被忽视。可以说,实名制与网络精神之间也并不存在真正的冲突。
当然,一些网友对实名制确实存有一份担忧,最突出的就是个人信息泄露和个人身份被盗用。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从法规制定、执法,到具体网络企业的技术能力都还存在缺陷,对网友造成损失的案例举不胜举。近日,国家标准委正审批《信息安全技术 公用和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但单有国标恐怕远远不足,只有从技术到司法的整套举措能够跟上,确保网友个人信息安全,才能让实名制实行免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