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梦雪 “既当房东,又当房客。这样的生活,有人是为了减轻还贷压力,用差价抵房贷;有人则是为了改善生活质量,比如方便上下班等。无论是何种原因,从理财角度而言,我都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行为。”作为一名已经有半年多资历的“双租客”,毛女士一家三口虽然租住在别人的房子里,但她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并向记者分享了她的经历。
一买一卖不如租
去年年中,毛女士心里一直挂着一件心事,那就是换房子。“那时我们住在闵行,眼看女儿快要到读书的年纪了,我和老公比较下来,打算搬到徐汇区去,因为徐汇的教育资源多,小学到中学都有较多选择。”虽说毛女士在徐汇有个小房子,户口也在里面,但面积太小,要全家入住根本不可能,所以她要卖掉当时自己住的房子,再到徐汇买个大房子。
可因为“限贷令”,毛女士一直在边看房边算账。不能贷款的话,如果卖掉闵行的房子搬进徐汇,面积不能超过130平方米,总价不超过400万元。因为闵行的房子可以卖350万元,加上手头的余钱,买个400万元的房子正好不用贷款。但是中秋节的一次看房行动,让她很不爽。看中徐汇区那套房子时,作为下家她被要求承担税费。“你想啊,总价400万的房子,光我们自己要交的契税就有12万多,杂七杂八的算起来,完全超出了预算。我老公也觉得,一买一卖,光税费几十万就平白无故没了,不合算。”
就在郁闷中,他们发现了另一条路。“8000元可以租到徐汇区100平方米的两房,而我们在闵行的房子租出去的话,租金也有6000元。这样每月的租金差价就是2000,一年大概2.4万元,十年也就24万,差不多就是买房要缴的税钱。”如此一算,毛女士夫妇俩顿时有种柳暗花明的感觉,“干吗买进卖出这么烦呢?就为读个书多点选择,不如租房吧!”
既当房东又当房客
就这样,毛女士一家成了“双租客”,虽然解决了就近读书的问题,但也多了一份操心。毛女士有一套自己的经验:“租房子时,租赁时间不妨一次签订合同到位,比如起租三年,上下家都方便省事,免得搬来搬去,长租时租金也可以侃侃价。同时,在违约赔偿上都要明确,租赁清单尽量细化,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建议选择较新的小区,避免拆迁这类麻烦事。此外,为自己租房和别人退租留出充裕的时间。因为若求租和出租的时间不统一,也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各方面来看,‘双租客’也不是那么好做,要格外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