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卢燕 通讯员 施坚轩 昨日,本市正式实施“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实施办法”。“在本市申请参加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都须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上海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上海市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对此作出规定,这在全国省级地区尚属前列。
“实施办法”规定:供应商申请加入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及时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如经查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将不予入供应商库,已入库的须定期复查,如有行贿犯罪记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参加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邀标的企业和相关人员,2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参与投标资格。
本“实施办法”依托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上海检察机关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所建立的行贿犯罪数据库,现已实现全国检察机关联网,并在闸北、闵行等区试点中取得良好效果。